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狱中斗争与审判

义举动机
我杀伊藤是加速韩国独立战争计划的一部分,我之所以站上日本法庭接受审判,是因为战败成为俘虏被俘。
我不是个人身份,而是以大韩国义军参谋中将的身份,为了祖国的独立与东亚的和平而为,因此应该根据万国公法处理。
伊藤博文的十五条罪状
1弑杀朝鲜皇后闵妃之罪。
2废黜朝鲜国皇帝之罪。
3强迫签署《日韩协约》之罪。
4
屠杀无辜的朝鲜人民之罪。
5强夺政权之罪。
6强夺铁路、矿山与山林川泽之罪。
7强制使用第一银行纸币之罪。
8
解散军队之罪。
9妨害教育之罪。
10
禁止朝鲜人出国留学之罪。
11没收、焚烧教科书之罪。
12谎称朝鲜人愿受日本保护欺骗世界之罪。
13现在日本之朝鲜间纷争不乱,杀戮不绝,
但却以朝鲜国内太平无事来欺骗日本明治天皇之罪。
14破坏东洋和平之罪。
15弑杀日本天皇之父太上皇帝之罪。
《安应七历史》中记述的十五条“伊藤博文罪状”